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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垃圾处理设备是大势所趋

发布者:江苏中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2-19 14:48:40 点击次数:368 关闭
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土地填埋、海面填埋、深海处置等。目前被广泛接受从而大量使用并且技术成熟的是土地填埋。土地填埋可以处置各种类型的固体废物,既可以直接处置未经过任何处理的原生混合垃圾,也可以处置垃圾焚烧灰渣和堆肥处理及其他处理工艺产生的残余物。由于生活垃圾不可能被全部利用或者处理,同时作为固体废物又不可能直接排入环境,因此土地填埋设施是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必不可少的设施,也就是说任何城市都必须建设垃圾填埋场以保证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

陈腐垃圾是指以前的垃圾填埋后,现在又挖出来处理的垃圾。一般年限较长,以前处理工艺落后,直接填埋,现在这部分垃圾需要重新处理,有用的垃圾需要分选利用,所以定义为陈腐垃圾。
处理陈腐垃圾需要使用陈腐垃圾处理系统,挖出陈腐垃圾进行筛分,按材料利用类别进行垃圾分类,分类后可燃物可用于焚烧发电,腐殖土可用于培育城市景观植被,不可利用的材料最终填埋。

管理后,垃圾填埋场的库容可恢复70%以上。首先,将陈腐垃圾从运输车运输到垃圾处理厂,通过称重计量拆卸到进料现场,装载机将垃圾推入板式进料机,板式进料机将垃圾送入平均进料机,通过平均进料机后,带式进料机将垃圾送入滚筒筛,进行机械筛分。

同时由于垃圾焚烧可以大大减少垃圾填埋所需要的土地容积,减少占用土地,所以垃圾焚烧也可以看作垃圾最终处置的预处理。如在日本,垃圾焚烧是作为中间处理技术进行统计和管理的。

日本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在不断增加,从2000年的119.2万千瓦发展到2006年的158.4万千瓦,其目标是2012年达到250万千瓦。为提高其发电能力,日本采用的是新建附带发电设施的大型焚烧炉的方法,而用RDF设施替代中小型焚烧炉,将RDF送到大型焚烧炉处理。

1998年日本拥有垃圾焚烧设施1769座,到2006年减少到1280座。但是带余热发电设施的焚烧设施由201座增加到291座。其总的焚烧能力仅由1998年的19.3万吨/日降低到2006年的18.8万吨/日,平均单炉焚烧能力由109吨/日提高到147吨/日。总焚烧量降低的原因是垃圾产生量降低和再生材料回收量提高的原因。

需要强调的是,垃圾发电的收益是无法补偿垃圾焚烧的成本,特别是在垃圾焚烧污染控制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据了解,在日本一般垃圾焚烧发电的收益是垃圾焚烧成本的是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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